主控官陳詞時說,被告明知女生未滿18歲還和她發生性關係,嫖了之後又不付錢,還利用別人的手機打電話預約,都是他刑罰加重的因素。
 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道,自稱“獅城陳冠希”的男子嫖雛妓,發現對方不滿18歲,明知犯法卻還是要嫖,以為只是口交又沒付費便沒事,但還是被警方逮捕,昨天(18日)承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的罪名,被法官判罰坐牢六個月。
  擁有倫敦大學理學士學位的被告邱文博(28歲)非但嫖妓,也好賭,雖然自願申請了禁門令,卻抵受不了賭博誘惑,冒用別人的身份進入賭場。
  被告也在昨天認下冒用他人身份及未支付賭場入門稅等三項控狀,法官判他坐牢一個月。換句話說,他總共需坐牢七個月。
  被告是轟動新加坡本地網上買春嫖雛妓案的51名被告之一,他是第27個被治罪的嫖客。該案截至目前為止,共有24名嫖客認罪,遭判監8至16個星期,其餘3名嫖客經審訊,被法官判嫖雛妓罪名成立,除了一名被判監四個月又三個星期外,另兩名各坐牢四個月。
  案中賣淫女生,當時年僅17歲。2010年底,被告上網瀏覽,發現女生提供性服務的廣告。為了不讓人追查,他冒用別人的電話聯絡龜公陳文濤(39歲),預約女生。
  被告第一次預約不到,第二次12月23日終於讓他約到,服務費是650元,每半小時性交兩次,被告同意交易。
  被告在明古連街的市中酒店(Strand Hotel)開了一間房,女生來到酒店是,被告看她很年輕,懷疑她未成年,趁她洗澡時,翻查了她的錢包,找到身份證,發現她未滿18歲。
  被告清楚付錢給未滿18歲少女,跟她們性交是違法的,因此決定不跟女生性交,而要女生替他口交。與此同時,他也決定不付錢。被告故意弄髒女生身體,趁女生進廁所清洗時,穿上衣服逃離酒店。之後,被告還發手機短信責罵陳文濤是混蛋,並質問他為什麼讓17歲女生賣淫。
  冒用朋友身份進賭場
  除了嫖妓,被告也好賭。雖然自願申請了禁門令,但他最後還是抵受不了誘惑,在2011年12月3日,冒用朋友身份混入金沙賭場,也沒支付入門稅。隔天,他再冒用同一個人的身份進入賭場。案情顯示,被告是在2011年7月申請自願禁門令。
  三年多前,一名自稱Gary Ng的男子自拍淫片放上網炫耀,聲稱跟房屋經紀、銀行執行員和大學生等22名女子發生性關係,被稱“獅城陳冠希”。後來,被告聲稱自己就是“獅城陳冠希”,但被Gary Ng踢爆是冒牌貨。
  相信是Gary Ng的男子陳桂林(30歲),被控擁有507個色情錄像、欺騙、失信及破門行竊等罪名,2011年被判坐牢50個月、罰款2萬元。
  另外,被告邱文博曾在2009年以手機偷偷拍下與前女友,以及同另兩名女子交歡的畫面,白嫖又恐嚇一名21歲女生,2010年被判監九個月。
  主控官陳詞時說,被告明知女生未滿18歲,還和她發生性關係,而且嫖了之後又不付錢,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告白嫖妓。此外,被告利用別人的手機打電話預約,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。(人名譯音)(記者 侯啟祥)  (原標題:以為與雛妓口交不違法 新加坡華人男子被判罰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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